徐先生表示,妻子接到涉事機構電話,稱到該機構光顧催乳服務,五百元可服務到小孩斷奶為止,並指機構是由佛山婦幼保健院所推薦。遂帶妻子到機構光顧。
未掛營業證 稱退還訂金
徐太太周日完成服務後,機構便要求徐先生支付二萬五千多元,宣稱其妻「用了藥物產品,且專人專用」。然而,不但收據上的收費項目模糊不清,而所謂藥物更沒產品說明書及成分。徐先生只好先支付五千七百多元訂金。
事後傳媒發現機構涉訛稱由保健院推薦,更發現機構並未掛出營業證。徐先生其後接到機構電話,稱可把訂金退還五千元。律師建議徐先生保留證據,再向工商部門或消費者委員會舉報及投訴。
兩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