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興辦非公立醫療機構,當局在規劃上對該些醫療機構的類別、規模、數量等均不作限制,同時進一步放寬中外合資及合作辦醫條件。當局計劃亦提出在公立醫院建立人事薪酬制度,部分公立醫院亦可選擇引入社會資本,同時大力推動中醫發展及支持基層中醫機構集團化,又鼓勵有資歷的中醫開辦中醫診所或個體行醫。
改善養老服務及醫保
另外計劃鼓勵養老與醫療服務結合,同時要求社區增加對老年人的日常護理、醫療保健等服務。醫療保險方面,當局研究推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行政策」,同時鼓勵保險機構承辦居民的醫保,亦允許有條件地區的職工使用個人社保帳戶的餘額購買補充醫療保險。
兩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