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者指,三名警員乘車抵達現場,並盤問正身處街頭的少年赫恩斯(Radazz Hearns)。赫恩斯逃跑時,其中一名警員向赫恩斯開了至少十槍。赫恩斯中槍倒下,並高呼為何警員要開槍射他。代表律師稱,赫恩斯的右腿中了五槍,左腿中了一槍,另外有一枚子彈深入盆骨。
代表律師稱,赫恩斯身上沒有武器,逃跑僅是因為直覺有麻煩。但警方則指,當日警方接到現場有槍擊案的報告,三名警員抵達現場時,發現赫恩斯與另兩名少年在場,遂上前盤問,而赫恩斯逃跑時伸手入腰間,令警員懷疑他欲拔槍。警員事後在現場附近發現一支手槍,暫未證實赫恩斯等人與該宗槍擊案是否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