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俊山逃過一死 反腐敗法外開恩

解放軍總後勤部原副部長谷俊山昨日被軍事法院判處死緩,意味着這位亂軍之將極可能獲放生。谷俊山逃脫一死,既是中國司法之悲哀,更是解放軍百萬將士之痛,所謂「從嚴治軍」淪為笑話。

眾所周知,谷俊山是徐才厚與郭伯雄這兩隻軍老虎的大管家。谷俊山不僅涉足軍隊土地、財務管理等腐敗,更染指軍費,甚至充當徐郭的白手套,在軍中大肆買官賣官。可以說,沒有谷俊山的上竄下跳和營私舞弊,解放軍的風氣不可能如此敗壞,也不可能出現將領大面積腐敗的惡劣局面。

如此一個罪大惡極、十惡不赦之人,如果放在過去,不僅要抄家滅族,甚至可能被千刀萬剮,凌遲處死。偏偏谷俊山卻獲法外開恩,僅被判處死緩,基本上同終身監禁無異。儘管軍事法院的法官稱,谷俊山有揭發他人罪行的立功行為,問題是,這些舉報所立之功與他腐敗形成的危害,根本不成比例。試問谷俊山不死,如何向全軍殺一儆百,讓那些蠢蠢欲動的貪官心存畏懼?

對官寬鬆 對民嚴苛

第五代反腐整風,抓捕與審判了一大批貪官污吏,但從周永康、令計劃、徐才厚到郭伯雄,再到上百位副部級官員,已送上法庭的貪官無一被處死刑,篤定可以逃脫一死。對貪官網開一面,已成為中國司法的特色,貪官成為慎殺少殺政策的直接受益者。

很多網民反對廢除貪官死刑,認為只有嚴刑峻法才能有效阻嚇貪官。其實,貪污腐敗之所以氾濫,不是因為中國刑法不夠嚴厲,而是當局缺乏趕盡殺絕的決心,既無能力讓外逃貪官歸案,也不願判處貪官死刑,使得大批貪官有恃無恐,競相外逃。

中國司法改革主張與國際接軌,強調保護人權。不過,當局對貪官講人權,又有誰來保障受害者的人權?真要接軌,為何國際上通行的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中國偏偏不實行呢?為何國際通行的官員問責制,中國也沒有實施呢?有利於貪官的就接軌,不利於貪官的就講中國特色,這是何等荒唐的邏輯!

對貪官來說,中國司法是一根可鬆可緊的橡皮筋,根本綑不住他們貪婪的黑手;但對普通老百姓而言,法律卻異常嚴苛。百姓為維護自己正當合法的權益上訪伸冤,屢屢被判勞教;官員貪污腐敗、強搶民脂民膏卻可重刑輕判,逃脫一死。兩相對照,中國司法制度到底還有沒有正義公平可言?

中國法律講究寬嚴相濟,關鍵是對誰寬、對誰嚴?對權貴及官員往往法外容情,格外開恩,對老百姓則罪加一等,從重從快。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過是一句空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