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廣東惠州惠城區四歲男童小嘉(化名)早前在幼稚園裏與同學嬉鬧,黃姓老師見狀分開二人,疑因用力過度致小嘉撞向書桌,左耳骨碎裂,需縫卅多針。涉事老師及幼稚園已被作出相關處罰。男童耳傷亦已康復,惟家屬和園方未就賠償達成共識,準備對簿公堂。
小嘉的吳姓母親稱,兒子於五月廿八日受傷,自此曾多次與園方協商,但對方卻不願處理。警方經查,認定老師行為屬過失傷害,但因小嘉傷勢不重,故未有立案處理。惟吳女認為老師是故意向兒子施暴,現已諮詢律師意見,準備訴諸法律。
然而,園方澄清已負擔小嘉六千多元(人民幣‧下同)治療費以及兩度賠禮道歉,亦承諾將負責小嘉日後耳朵整容費。同時指早前與吳女協商時,因對方索取一百萬元天價賠償,才致協商無果,但吳女卻否認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