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蘋》作嘢 被罰登報道歉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蘋果日報》(下稱《台蘋》)因失實報道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案,昨被法院判罰登報道歉。林益世在二○一二年被控索賄,《台蘋》同年七月報道,指林益世獨吞六千三百萬新台幣,測謊未過、斥檢察官等,林認為報道不實,且妨害他名譽,向法院控告《台蘋》在四份報章頭版刊登道歉啟事三天。

報道林益世案未查證

台北地方法院指,林益世雖然社會觀感不佳,但不表示傳媒可未經查證而做出與事實相悖的報道,又指《台蘋》報道易令讀者認為林測謊未過,且面對檢察官仍囂張跋扈,《台蘋》未盡相當查證義務,又無平衡報道,應負侵權責任,因此判《台蘋》要在其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