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紅河州為全力推進棚戶區改造,被揭用公款激勵公務員搞拆遷,州政府計劃每年撥款五百萬元(人民幣.下同)獎金,其中書記市長可各分得一成五。有紀檢幹部認為紅河州此舉嚴重違紀,涉嫌濫發獎金,但州委宣傳部外宣辦主任卻堅稱沒問題,惹輿論質疑。
上海澎湃新聞調查讀者的舉報後確認,去年九月二日,紅河州政府辦公室印發《紅河州棚戶區改造工作考評辦法的通知》,明確指出紅河州政府每年安排五百萬元獎金獎勵拆遷。
五百萬元獎金中,有四百萬元用於獎勵完成任務的縣市、州棚改辦和州棚投資公司,一百萬元用於獎勵超額完成任務的縣市;對縣市的獎金中,縣市委書記、縣市長各佔獎金的一成五,剩餘七成獎金用於獎勵從事該項工作的其他相關人員。
報道又引述雲南、四川等多省市紀檢幹部表示,紅河州重獎拆遷公職人員的做法,嚴重違反中央關於治理評比表彰慶典相關規定,涉嫌違紀濫發獎金。有律師認為,此舉無形中滋長了違法拆遷,置被拆遷者的利益於不顧。對此,紅河州委宣傳部外宣辦主任楊明志答覆稱,「該考評辦法沒有問題」,但他並未就具體質疑進行回應。
雲南《紅河日報》報道,截至去年十一月中旬,紅河州三萬戶棚戶區改造任務前期工作已完成。不過,蒙自市國稅局某分局原局長肖克禮向上海澎湃新聞投訴,指上月三十一日上午,蒙自市棚戶區改造拆遷人員對其小區圍牆強拆時發生「流血衝突」,他被推倒在地受傷。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