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孫姓男子廿六年前帶同兩幅家傳名畫,由北京南下廣州打算找專家鑑定,但在珠海被拱北警方以涉嫌走私文物為由扣押。事後事主被證實並無犯罪,但警方不但未歸還畫作,更指稱是贋品,並已經丟失。孫姓事主近日有意控告當局,有專家指畫作若是真迹,賠償額或上千萬元(人民幣‧下同)計。
據了解,孫姓事主於八九年七月從北京南下廣東,欲找人鑑定及查詢價格,兩幅畫作據指是晚清著名畫家吳昌碩的《梅花》,以及中國近代畫家李苦禪的《鷹》。珠海拱北分局警員於事發當晚,突然到孫下榻的酒店,以走私文物罪將他拘捕,兩幅名畫移交廣州文物部門鑑定。
廣州警方於三天後指兩幅名畫是贋品,而孫的走私文物罪則不成立,遂將他釋放。惟孫先生獲釋後,兩幅畫作一直未獲歸還,翌年他再去拱北討畫,當時警員只叫他在酒店等消息,隔天就叫他趕快離開珠海,別再提有關名畫的事。
此後,孫每年都向珠海警方追討,但不獲理會,當時經辦此案警員更反責是孫自己未有認領。二○○六年,當局始向孫發出書面通知,表示由於涉事兩幅畫是贋品,並已丟失,「現仍在查找中」,但至今仍未找回。
事主的代表律師曹志存認為,既然孫沒有觸犯刑事罪行,畫作不論真假都是孫的合法財產,理應歸還,而警方莫名其妙地弄失扣押物,顯然屬瀆職行為。孫則認為畫作應該還在,表示「他們要是找肯定能找到」,並就此事正與拱北分局商討。內地傳媒引述專作分析,若涉案的《梅花》、《鷹》是真迹,任何一幅價值都有可能達到上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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