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涉嫖娼 免拉免控

最高人民法院本周三通報各地法院查處的六宗法院官員違反中央嚴禁奢靡之風「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其中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四名法官,去年接受律師事務所和工程公司聯合宴請,飯後又在歌廳接受「有償異性陪侍」而遭受黨內嚴重警告或免職處分。案件引發網民質疑警方沒有採取刑事行動,認為涉事官員有召妓之嫌。

黨內嚴重警告或免職

通報指,去年九月二十四日晚,舟山市普陀區人大法工委主任高維躍、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趙智廣、審判保障中心主任張超洋、刑事審判庭庭長施忠平等四人,在舟山市普陀區某酒店接受浙江星舟律師事務所律師郭某某及浙江昌屹工程建設公司朱家尖分公司經理田某某的宴請。宴請結束後,高維躍等四人又接受郭某某、田某某的安排,到附近某歌廳唱歌、喝酒等,並接受有償異性陪侍。宴請及娛樂活動共消費七千二百元人民幣,由郭某某、田某某支付。

通報認為,高維躍等四名黨員幹部違規違紀接受宴請,並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接受「有償異性陪侍」,影響十分惡劣:從時間上說,中央八項規定出台已近兩年,他們仍置若罔聞,是典型的頂風違紀;從身份上說,四名從事法律工作的黨員幹部卻明知故犯;從性質上說,趙智廣等三人身為法院工作人員,接受律師安排的宴請及娛樂活動,也違反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廉潔規定,嚴重影響執法機關的形象和公信力。現時四名法官要遭受黨內嚴重警告或免職處分。

網民質疑公安不拉人

該案經公布後隨即受到網民熱議。有網民認為「有償異性陪侍的用詞過於文雅,實質就是嫖娼。」有網民則進行案例對比,稱去年十月廣東東莞著名夜總會盛世歌朝,因有償異性陪侍被公安查封,二十六人被帶走調查,並責令其停業整頓六個月,盛世歌朝其後結業。網民質疑為何東莞夜場有償異性陪侍被公安拉人,而浙江舟山法官等官員則不用被捉。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