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親器官皆適合甚罕見

【本報綜合報道】肖體政父母二人的肝臟都適合兒子作活體移植,在醫學界甚為罕見。一般而言,需要兩次換肝的患者都是一次從親友處獲得肝臟,另一次則靠屍肝移植。因為即使有血緣關係,仍然會因為肝門靜脈、肝動脈、肝靜脈、下腔靜脈、膽管等與受者不脗合、或患有部分疾病而不能捐肝。

新加坡亞洲美安肝臟中心肝臟外科醫生陳凱澤就曾經指出,父母或近親如兄弟姐妹都是肝臟移植的合適捐獻者,惟適合使用的機率只有約兩成。

研究報告顯示,成人最多可以捐贈百分之六十的肝臟,損失的部分將會於三個月左右重生。活體捐肝對於捐贈者而言,長遠來說並無大影響。

多選左肝葉移植

一般而言,醫生會選取成人捐贈者的左肝葉進行移植,因為左肝葉只佔整個肝臟的百分之四十,影響不大,但如醫生判斷捐贈者的左肝葉太細小,未能滿足受者需要,則會選取右肝葉。而幼童只需接受成人的左肝外側葉移植便已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