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山東青島市南區公安分局前局長單果濰受賄案昨公開宣判,單因受賄罪、貪污、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囚二十年,沒收個人財產五十萬元(人民幣.下同)。
法院審理查明,單果濰○七年至一二年間,利用擔任公安分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相關個人和單位在工作調整、職務晉升、治安維護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逾二百五十萬元。其中於一二年,單果濰利用局長職權,以維修公安局辦公室為由,安排下屬開虛假發票,騙取裝修工程款,套取公款約十二萬元。
據悉,單果濰曾因帶隊拘捕聶磊而被稱為「打黑英雄」,但公訴機關的起訴書中顯示,他涉嫌利用職權包庇縱容當地幫派首領聶磊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違法犯罪,是該組織的「保護傘」。單果濰是聶磊案中第三批落台的青島高級警官,於一二年五月被捕。聶磊已於一三年九月被執行死刑,受該案牽連,青島市政法部門先後有五十三人遭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