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一名婦人的丈夫數年前因車禍離世,為圓生育夢,她不惜入稟申請批文,希望可從丈夫遺體內抽取精液作人工受孕。由於法院審批需時,精子在遺體內存放了四十八小時後才取出使用,較過往的三十小時紀錄更久。幸婦人首次受精即成孕,誕下與亡夫的愛情結晶,男嬰現已一歲,至今健康良好,創下醫學奇迹。
該名婦人的丈夫於一一年三月,駕駛電單車與巴士相撞死亡。由於二人一直希望能生兒育女,女子欲抽取丈夫的精液作人工受孕,入稟南澳終審法院申請。法院經兩日審訊後才發出批文,居於阿德萊德的婦人亦須到唯一死後取精合法化的首都坎培拉,取出亡夫精液冷凍。一三年,高等法院法官格雷指從證供顯示婦人的亡夫的確有生育意願,遂批准婦人使用亡夫精液作人工受孕。
有份參與的人工受孕專家羅布森形容這是他遇過最特別的案例,由於精子存於遺體甚久,團隊一度擔心精子內的DNA會受損,但至今未有迹象顯示男嬰健康有問題。他稱:「這是一個愛情故事,我們非常敬佩這位女士的愛及面對困難的勇氣。」羅布森將於本周舉行研討會講述個案詳情。手術過程並非一帆風順,由於牽涉道德爭議,當時不少醫生拒絕參與。負責擷取精液的婦科及不育專家特里梅倫稱,起初對此感到矛盾,一方面擔心結果徒然,浪費時間;另一方面不確定這是否一件正確的事。但特里梅倫後來認為,該女子已要承受喪夫之痛,不應再受此煎熬,遂決定參與。
本港家庭醫生關嘉美接受本報訪問指,死後四十八小時取精誕子實屬罕有個案,認為取精過程愈早愈好,否則精子活躍度及存活度會大大下降,減低成孕機會。至於嬰兒健康會否受到影響,則難以在短時間內作出定論,有待長期觀察。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