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醉酒鬧事及騷亂等社會問題,新加坡於四月一日起實施新法禁酒,規定每日晚上十時半到翌日早上七時,禁止全國所有零售商販賣酒精類飲品。民眾在該時段內不可在公共場所飲酒,遊客亦受禁酒令規管。有當地賣酒商戶擔心生意受影響。
國會於今年一月三讀通過《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案》,並於昨日起生效。其中芽籠區和小印度區更被列為特別禁酒區,其管制更加嚴格,除了平日的管制,每逢周六早上七時至下周一早上七時,民眾禁止在公共場所飲用酒精類飲品。在公眾假期前夕晚上七時,至公眾假期翌日早上七時亦同樣禁止。
一旦觸犯禁令,初犯者面臨最高一千新加坡元(約五千六百六十港元)罰款,再犯者最高可判處三個月監禁。業界如違反售賣酒品執照條例,最高罰一萬新加坡元(約五萬六千六百港元),若在特別禁酒區賣酒,刑罰加重百分之五十。至於餐館、酒店、酒吧和咖啡店等不受新法令影響,可按照售酒執照的規定時間售賣酒精飲料,但顧客只能在店內飲用,不准外帶。
不少餐廳、商店及超市已張貼告示,提醒民眾此新法。芽籠區便利店東主洛加納桑指出,雖然禁酒令已生效,但仍有很多顧客不知道此事。他稱:「很多客人會來買酒,禁令生效後,一晚起碼少賺約一萬一千港元。」其他同區的便利店東主更稱,為免與客人發生爭執,寧願早點關門,也不願讓客人以為他「有貨也不賣」。而在小印度區經營賣酒商店的華裔東主楊榮福則表示,該區禁酒令更嚴厲,估計每晚會再多損失約一千一百港元。
四十一歲的陳麗萍飽受寓所樓下醉酒鬧事困擾,她指新法生效後,不必在深夜突然被喊叫聲驚醒,也不用擔心小孩晚上回家時的安全。網民對於施行新法則反應不一,有人力撐新加坡政府做法;有反對新法的網民則形容法令有如重返中世紀,亦有新加坡人形容他們猶如身處大型監獄。
問︰禁酒令禁止民眾在公眾地方飲酒。何謂公眾地方?
答︰公眾地方(public place)指任何人可自由出入的地區,例如公園、海灘;而住宅則屬私人地方。
問︰有否豁免情況?
答︰有,但市民必須事前申請。如在公園燒烤時,需事前向國家公園局申請。若獲當局批准,市民就可以在列明的燒烤場內飲酒。此外,酒店、酒吧和咖啡店都不受新法影響。
問︰其他大型活動能否豁免?
答︰活動主辦團體可以在網上或直接到警局申請飲酒許可,以獲得豁免。另外,政府及法定活動亦可獲得豁免。
問︰免稅店在晚上十時半後能否出售酒精飲品?
答︰不能。新加坡政府把免稅店視為零售店的一種,故免稅店也需要遵守禁酒令。但免稅店東主可向警方申請延長出售酒類時間,而警方亦會加強相關區域的巡邏。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