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規管聚餐捱批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佛山市食藥監局近日發布《佛山市城鄉居民集體聚餐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辦法》指出,為了預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規定在非經營性場所舉辦的居民集體聚餐活動,只要人數超過一百人,必須提前三天向食藥監局進行實名登記;而直接食用的生或半生海產品及外購散裝熟食等,則被列入聚餐食品的「黑名單」。

根據人數規模,集體聚餐還將實行分類指導。三百人或以下,三百人以上和一千人以上的,分別由村、鎮、區的監管人員及部門負責。

網民對於食藥監局發布的《辦法》一面倒惡罵,認為政府根本多管閒事:「一百人。才十桌啊。家族大點的聚一起吃個飯都不止這個數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