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決定,下月起啟動天網行動,公安部、最高檢、央行、中組部將綜合運用警務、檢務、外交、金融等手段,集中時間和力量「抓捕一批腐敗分子,清理一批違規證照,打擊一批地下錢莊,追繳一批涉案資產,勸返一批外逃人員」。
持續了兩年多的海外獵狐取得重要進展,尤其是澳洲去年表示願意協助中國追逃追贓,斷絕了中國貪官逃往澳洲的念頭,是中國布建天羅地網行動的一大勝利。表面上,中國在自貿談判上對澳洲作出了一些讓步,長遠來看,澳洲協助中國反貪,有利於中國政治走向清明以及中共的現代化,顯然是得大於失。
澳洲、加拿大、美國是中國貪官外逃的三大目的地,澳洲之後,關鍵是如何突破美國。中國已經向美國提供了一批優先追逃目標,希望美方配合,但兩國在該領域最難以突破的是,美國迄今未與中方簽署引渡條約。中國外交部條法司司長徐宏曾透露,中國試圖說服美國簽訂引渡條約,但是美方表示「尚未準備好」。
美國遲遲不願與中國簽署引渡條約,主要基於三方面原因。一是美國堅持「非暴力犯罪不適用死刑」,這和中國的司法制度是有衝突的,在中國司法體系下,嚴重腐敗罪行可判死刑,成為引渡外逃貪官的主要障礙。美國國會反對中美簽訂引渡條約,認為中國司法系統不可靠,政府承諾沒有可信度。
其次,引渡條約還涉及中美關係中最複雜、最敏感的一個問題,「政治犯不引渡原則」。如何界定「政治犯」的內涵與外延,中美兩國顯然存在分歧,而且對「政治犯」的定義,往往在不同時期或者特定案件中有所變化。譬如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在中國是「國家分裂分子」,而美國則認為劉是人權活動家。
第三,即引渡的財產分享問題。美國希望簽訂《贓款分割協議》以商訂對於追繳財產的分配比例。但中國刑法、引渡法等並沒有關於資產返還和分享的明確規定,可以說在立法層面,相關法規尚處於空白狀態。更關鍵的問題是,美國根本不希望中國反腐成功,期望腐敗能擊潰中共。
美國在世界各國推行顏色革命,主要是利用這些國家的體制漏洞與官員的貪婪,使當地政府不得人心,然後發動街頭革命。美國對中國也是如此,中共愈腐敗,官員愈是逃美,愈是證明中國現行體制的無能失靈,對中共執政地位的威脅愈大。美國將逃美的中國貪官當作恥辱招牌,可在道德高地上佔據優勢。
中紀委書記王岐山近期將訪問美國,就反腐合作進行談判,但能否取得成果,並不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