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及標準檢查局去年十月在花蓮、新竹、新北市等電器行、量販店、五金行,抽查十五件中藥電煮壺進行品質及標示查核,發現有五件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規定,另有八件標示不合格,違反電器商品標示基準規定,不合格率達百分之八十七。
易發生漏電情況
消保處相關負責人莊惠媛表示,益壽陶瓷中藥壺、泉光藥膳壺、啞吧媳婦陶磁煎藥壺、坊藥膳壺及小廚師專利能量壺等的電源線插頭、器具端連接器或線材,與標準局原試驗報告記載內容不同,其中益壽陶瓷中藥壺變更後缺少接地線,易發生漏電。
經濟部標準局表示,已通知益壽將問題商品全數下架回收,但若其遲遲未改善,最重可處以一百萬元新台幣(約二十五萬港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