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百年 加州華律師終獲牌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加州最高法院周一裁定,一八九○年因種族原因被加州拒頒發律師執照、本為首位華人律師的張康仁(Hong Yen Chang),將被追頒加州律師執照。張康仁的姪外孫女、加州著名律師鍾惠珍指裁決令家人很高興。

當年以「蒙古人種」拒絕

張康仁是一八七二年清朝送出的首批留美幼童之一,曾兩度在耶魯大學攻讀法律,一八八六年畢業於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張畢業後申請在紐約州任職律師,但一八八二年通過的排華法案使他無法執業,後經法庭判決,張康仁入籍為美國公民,並於一八八九年成為紐約州執業律師。

翌年,張康仁申請在華僑集中的三藩市執業,但加州最高法院以聯邦法律禁止「蒙古人種的人」入籍為由,拒絕申請。當時,只有美國公民或有資格成為公民者可獲加州律師執照。

二○一一年,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華裔法學教授陳蓋博,建議該校亞裔學生法律協會為張康仁上書爭取,要求加州最高法院「更正歷史錯誤」,獲多名參議員提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