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政府拍賣假酒 深商再敗訴

【本報綜合報道】擾攘一時的深圳酒商唐邦公司控告政府拍賣假酒案前日二審宣判,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認為涉事拍賣公司的拍賣行為合法,珠海財政局等有關部門不屬拍賣成交合同的當事人,索賠理據不充分。而唐邦成功競投後未有即場驗收,有關風險須自行承擔。法庭亦質疑唐邦事隔近四個月後始提出產品真偽指控,無法證明涉事酒類為同一批。

買入後四個月始驗貨

據資料顯示,唐邦一二年透過珠海財政局委託的拍賣公司,以七百多萬元(人民幣.下同)買下一批由珠海邊防查獲的走私法國「拉菲」(Lafite)紅酒,惟事隔四個多月後檢測發現,其中二百二十七瓶為假酒,按當時競標價計總值逾一百萬元。

唐邦事後對珠海財政局、相關緝私部門及拍賣公司興起訴訟,要求賠償近一百二十萬元。法庭去年十一月一審時宣判唐邦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