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華裔情婦包養費 星商人敗訴

【本報綜合報道】新加坡六十七歲前修車廠老闆柯智明,早前聲稱被年紀小近一半的華裔情婦威逼勒索,被迫向對方支付兩年生活費及出資買公寓,故入稟索償,要求對方歸還約二百七十萬港元。法庭日前裁定柯智明敗訴,指兩人關係密切且維持數年,認為那些錢是男方自願付出,駁回索償。

報道指,曾兩度結婚的柯智明自四年前起,與原籍福建的四十一歲華裔女子葉彩雁發展婚外情。柯智明稱,每月給對方約二萬七千港元生活費,直到前年五月,並出資給對方買公寓;他又指葉彩雁多次索錢買珠寶和名牌手袋。葉彩雁否認指控,堅稱公寓是禮物,而錢和禮物都是男方的「愛的禮物」,又稱沒欺騙柯智明,指斥對方拋棄她在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