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韓航空果仁案 太子女囚一年

鬧出「果仁風波」的大韓航空太子女、前副社長趙顯娥,昨被判違反航空保安法罪成,監禁一年。法官怒斥案件是對人類尊嚴的踐踏,指若非趙當員工是奴隸,這宗鬧劇本可避免。有民眾不滿判刑過輕,質疑趙有特權,又認為她應做社會服務,讓心智成熟。

四十歲的趙顯娥去年十二月乘搭大韓客機,原定由美國紐約飛往首爾。坐在頭等艙的趙,不滿女機艙服務員僅將夏威夷果仁原包呈上,而沒將果仁上碟,竟迫令準備起飛的客機折返閘口,又用粗言辱罵和襲擊艙務長,並將他趕落機,鬧出震驚全國的風波。

在扣留所過了個多月牢獄生活的趙顯娥,身穿綠色囚衣出庭聽判,全程垂頭,一頭長髮遮蓋臉部。首席法官吳成佑稱,趙顯娥的行為不但危害飛行安全,被她精神及肉體虐待的空服員,至今難以重返工作崗位,破壞南韓聲譽。

民眾不滿:應該判監10年

趙被控多項罪名,其中刑罰最重的迫令航班改道、妨礙機長執行職務、強迫機組人員下機及襲擊機組人員罪名成立;干預國土交通部調查罪名不成立。吳成佑表示鑑於趙有悔意,大韓亦積極補償受害員工,因而判監一年,比檢察官要求的三年少。吳又訓斥趙顯娥,指她當時若能控制情緒、體諒別人,不視員工為奴隸,根本不會落得如斯田地。暫未知趙會否上訴。

吳又讀出趙顯娥親筆撰寫的悔過書,信中詳述一向奢華的她正適應獄中生活,又深切反省所做過的一切,她寫道:「我深明犯下的過錯,感到非常抱歉。」庭上的她此時用紙巾輕拭淚水。趙又提及在獄中只獲發廁紙、肥皂及內褲,公開感謝其他獄友向她提供洗頭水、沐浴露及護膚品,一改以往刁蠻潑辣的作風。

惟民眾普遍指判刑過輕,甚至有人認為應將趙判監十年。案中被指迫令員工作假證供的楊姓大韓管理層,罪成判監八個月;國土交通部一名金姓官員則因向大韓洩露調查細節,判監六個月,緩刑一年。

「果仁風波」時序:2014年

12月5日:趙顯娥乘大韓客機由紐約往首爾,不滿女空服員將果仁原包呈上,下令準備起飛客機折返,將艙務長朴昌鎮趕下機。

12月9日:趙向受影響乘客及公眾道歉,並辭去副社長一職。

12月16日:南韓國土安全部向檢察部門要求控告趙。

12月24日:首爾西部地方檢察廳向法院申請拘捕令,逮捕趙及一名呂姓常務。

12月30日:趙被控四項罪名,遭到拘留。

2015年

1月19日:趙出庭受審,否認所有控罪。

2月12日:法院判趙三罪成立,入獄一年。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