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姦殺冤案真兇判死

【本報綜合報道】內蒙古呼和浩特姦殺冤案真兇趙志紅,昨早被呼和浩特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決定故意殺人、強姦罪、搶劫罪、盜竊罪併罰,被判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罰款五萬三千元(人民幣.下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共十萬多元。已被處死的青年呼格吉勒圖,終被歸還清白。

一審審理查明,被告趙志紅九六年四月至○五年七月期間,在呼和浩特、烏蘭察布兩地連續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涉案二十一宗,共殺死十人、強姦十三名婦女,年齡最小的僅十二歲;搶劫及盜竊財物共三萬四千多元。

冤死青年家屬聞判安慰

對於其中的呼和浩特姦殺冤案,趙落網後一直承認是真兇。為兒子呼格吉勒圖呼冤多年的李三仁、尚愛雲夫婦,昨早到場聽取宣判後表示,心裏的石頭總算落地。

據悉,趙當庭表示將考慮是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