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官員公款旅遊遭警告

【本報綜合報道】中紀委網站前日通報七宗違反中共中央「八項規定」的個案,要求各級機關加強監督問責。其中國家部委部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稱發改委)涉及公款旅遊,發改委辦公廳處長李行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退賠相關費用。

於二○一三年八至九月期間,發改委辦公廳處長李行等人以調研為名,兩次前往甘肅、陝西、安徽、湖北四省旅遊,惟共十四日的行程中僅兩日有實際調研工作,其餘時間均被安排前往麥積山、兵馬俑、天柱山等景點公款旅遊,期間更接受高級住宿招待。

須退回相關費用

經駐發改委紀檢組研究後決定給予李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對其他參與公款旅遊人員及負有領導責任的辦公廳主任周曉飛進行誡勉談話,並責成退賠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