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改突破口 法治還須看實踐

復旦大學法學院院長孫笑俠近日在新加坡演講時表示,中共找到了重啟政改的突破口,就是四中全會有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他指,官方文件雖無點明,但實際上法治就是政改的突破口,對此已經有高度共識。他還把有關決定概括為「習版法治」。

孫笑俠是法理學與憲法學專家,曾受邀參加四中全會文件起草的小範圍內部討論。他此番話可能反映了黨內高層至少是中共體制內法學專家的看法。

孫指出,將法治作為政改突破口是第五代的意思,其實也不意外。正如他所稱,中國的左派與右派、貧與富、中央與地方、官與民的一致要求是法治,這是中國幾十年來各方訴求的交叉點。從其他國家民主化的經驗和教訓來看,一個好的優質的民主必然同時伴隨法治,否則,法治不彰,民主的品質必然劣質化,就像當今一些發展中國家實行民主的情況一樣。

以法治權 用法限權

中國有自己的國情,無論歷史、疆域、人口,還是種族、經濟都與眾不同,尤其是目前社會更陷入了嚴重分化和分裂。不是藉口國情特殊而不搞民主化,但像中國這種超大型轉型國家在開啟政治改革和民主化過程中,迄今找不到一起成功先例,所以務必穩妥,力求在這一過程中不出現大的社會問題。這可能也是多數人贊同中國先行法治再行民主,或者將法治嵌入民主之中的重要動因。不論人們對法治有着怎樣的理解,以法治權、用法限權是最本質的、歧義最少的一點。而這也正是在當下中國需要着力解決的要務。

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如果法治是中國政改的突破口,那麼中國應該實行甚麼樣的法治,特別是如何解決「黨和法的關係」呢?不解決這一問題,法治要麼走老路,要麼根本搞不下去。對此,「習版法治」提出了自己的思路,根據孫笑俠的概括,它包括以下幾層含義:首先,法治是一種思維方式,領導幹部要有法治的思維;其次,法治被納入為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第三,法治是過程,主體是百姓;第四,法治是中共執政方式轉變的重要方式;第五,法治是改革的依據;第六,法治要對政府進行控權;第七,中國要在二○二○年建成法治政府。

由此來看,「習版法治」雖然排斥了民主的價值,但也擯斥了把法律僅僅作為治理工具的慣常理解,作出了黨不能干預司法,必須在憲法和法律框架下活動的承諾。換言之,在中國實行法治,推行政改,關鍵是要與堅持中共領導兼容。這就需要對西方的法治理論進行改造,同時中共也要作出一些妥協。就此而言,中國法治與政改之路是人類新探索,可行與否取決於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