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江西省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網站表示,昨日上午十點五十分許,一名男子在法院門外自焚,火勢當場撲滅並送往醫院搶救。當局已成立調查組跟進事件。經初步了解,自焚男子姓李,現年五十九歲,上周三曾到法院反映,認為其子因搶劫罪而被判無期徒刑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