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殺警案 60人遭起訴

【本報綜合報道】轟動全台灣、偵查近兩個月的台北夜店殺警案昨偵結,台北地檢署依殺人、傷害致死、傷害及聚眾鬥毆等罪,起訴教唆他人滋事的情侶曾威豪及劉芯彤,以及參加毆打的蕭叡鴻等六十人,是歷年刑案中,以殺人、傷害犯罪起訴人數最多的一次。目前在押的曾、劉及蕭等十七人,預定今日一早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市警局昨亦發布調查懲處名單,包括信義分局長李德威在內共七人遭申誡或記過。

在案件中最受矚目、發動整件事的曾威豪及劉芯彤,經查後並未列入涉犯殺人罪的名單,而是與另外十人一同被控涉傷害致死罪。另外,北檢依殺人罪起訴涉持紅龍柱狂毆受害者、或毆打其重要部位致死的蕭叡鴻等二十一人;對在場鼓譟及叫囂的廿七人,則依聚眾鬥毆在場助勢罪起訴。

滋事情侶 從重量刑

檢方建議法官對曾威豪、劉芯彤與蕭叡鴻等三人從重量刑;又指下手殺害死者的同案被告,僅因聽聞友人片面之詞,即到場逞兇鬥狠,行徑兇狠殘暴。

事發於今年九月十四日凌晨,台北市警信義分局警長薛貞國休班期間到台北某夜店查案時,遭五十人持械圍毆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