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五人囚6至12年
四十五歲的蔣姓女子是仙居人,一○年在台州認識雲南男子李某並同居,仙居許多「大齡剩男」獲悉後紛向蔣打聽花錢買「雲南新娘」方法,蔣、李見有「商機」,夥同三名雲南人物色對象。翌年九月,蔣、李帶着一名王姓仙居「大齡剩男」到雲南一處苗寨選妻,以三萬八千元禮金娶到一名「苗族」女子。蔣等人其後又以相同形式,多次帶仙居男子到雲南「選妻」,通過假婚嫁販賣給七名仙居男子。
據悉,蔣口中的「雲南新娘」是他們拐賣來的越南籍婦女,新娘的「父母」均是找人假扮。仙居法院對涉案五人分別判處六年至十二年不等刑期,其中四人量刑在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