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兩心腹受賄重判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前夕,內地加快審結貪腐大案。前鐵道部長劉志軍的兩名心腹昨日判刑,前鐵道部運輸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被控受賄四千七百餘萬元(人民幣‧下同)案,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刑二年執行,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前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兼運營部主任蘇順虎則因受賄二千四百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兩人受賄金額逾七千萬

法院指,現年五十七歲的張曙光在二○○○年至二○一一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十四個單位在列車配件銷售,技術產品應用和工程項目中標等提供幫助,非法受賄十三筆、合共四千七百多萬元人民幣。其中最低的一筆受賄額十萬餘元;最高的一筆受賄金額,則高達一千八百餘萬元,而行賄方多是民營企業。

法院認為,張曙光利用職務便利,把許多高鐵項目交給多家私企,張本人則從中收受巨額賄賂。其受賄指控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而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但鑑於歸案後主動交代,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全數追繳,因而判處死緩。張曙光當庭表示認罪和不上訴。同案的蘇順虎亦被查明在○三年至一一年期間,先後利用職權為三家公司牟利,並收受賄款和財物贓物,共計折合二千四百萬元。法院指,蘇順虎主動認罪悔罪,且贓物已全部追繳,故判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蘇順虎表示不上訴。

前鐵道部五人判刑

據悉,張曙光和蘇順虎都曾是劉志軍的親信,張曙光倒台前主要負責高鐵技術引進、鐵路裝備購買和招投標,曾在中國高鐵技術引進談判中任首席談判代表。而在前鐵道部高官貪腐案中,目前已經有劉志軍、張曙光、蘇順虎、昆明鐵路局原局長聞清良、聞清良情婦鐘華五人已經宣判,其中劉志軍因受賄六千四百餘萬元以及濫用職權被判死緩。另外還有三人等待判決,分別是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張曙光的情婦羅菲、蘇順虎妻子葉曉毛。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