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警方調查發現兩宗入屋盜竊、強姦案手法相同,疑犯都是凌晨時分爬窗入屋,劫財又劫色。根據事主描述,疑犯身穿格仔衫,身材魁梧,髮線比較高,警方調看監控電視畫面後鎖定曾,發現他每次駕着同一輛黃色電動車犯案,之後躲回自己開設的食品店,遂上門拘捕曾,在其住所繳獲多部手機及手提電腦等贓物。
被捕後稱犯案感舒服
曾是福建人,在嘉興開食品店已經十多年,他承認犯罪,聲稱目的不是為金錢,每次盜竊後會感到莫名地舒服。他供稱年初開始犯案,最近一次是上月二十三日凌晨,潛入一個沒關好門窗的單位,偷走銀包、手機等財物,更加把驚醒的女戶主強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