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東莞繼今年初大舉掃黃後,再出招規範娛樂場所,當局昨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娛樂服務場所管理的意見》及四份配套政策文件,要求娛樂場所不得設置封閉式房間,所有房間及包廂內不得安裝可調節亮度照明燈,並在場所出入口、接待大堂及收銀枱等位置,裝監控設備與公安部聯網。
當局指目前東莞娛樂場所數量嚴重超出市場容量,造成惡性競爭及違法經營等情況,須加強監管。除規管娛樂場所的軟硬件設施外,當局將建立黑名單制度,限制被查處的娛樂場所負責人等再次經營相同行業,並加強對涉「黃賭毒」違法犯罪活動的問責制度。東莞年初掃黃至今,各項娛樂場所陸續恢復營業,有四十一間桑拿場所復業,復業率約兩成;歌舞場所、沐足場所的復業率則各約八成二及七成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