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案 台上校減刑

【本報綜合報道】轟動一時的台灣前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羅奇正上校共諜案,再度出現爭議性改判。台灣高等法院昨日作出更二審宣判,原來被判無期徒刑的羅,獲大幅減至十八年有期徒刑,且案件仍可上訴。法院認為羅已構成間諜活動罪,但因其坦承犯行而減刑。

判囚18年

更二審認為,羅奇正身為情報人員,竟迷失於金錢誘惑,已分別構成陸海空軍刑法「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但因坦承犯行,判囚十八年、褫奪公權六年,追繳沒收並不法所得逾十二萬美元及一百零五萬餘港元。

早前報道指,台調查局當年查案時還意外發現,台商羅彬○四年被羅奇正吸收,派往中國大陸蒐集情報,及後羅彬身分曝光,被大陸當局逮捕並要求他戴罪立功,反過來吸收羅奇正為大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