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捐精猝死

湖北武漢一名醫科博士生,三年前通過身體檢查自願成為捐精者,並在兩個月內先後到生殖中心捐精,惟第五次捐精時猝死。死者父母將相關單位告上法庭,索償逾四百萬元(人民幣‧下同),法院認為捐精猝死是意外,裁定相關單位沒有過錯,原告不服上訴,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二審維持原判。

案情指出,死者鄭剛生前為心腦外科主診醫生,於二○一○年在武漢華中科技大學攻讀外科學、神經解剖學及法律博士,當時隸屬該校的人類精子庫正試業,大學附屬醫院多次動員學生捐精。鄭答應加入捐精隊伍後簽署《捐精知情同意書》,同意自願捐精,並於捐精期間每六個月作一次健康檢查。二○一一年一月鄭通過身體檢查,正式成為捐精者。

法院兩判 均裁定意外死

隨後鄭剛在十一天內先後捐精四次,並於同年二月十二日進行第五次捐精。然而鄭進入生殖中心取精室久久未完成取精,工作人員開門始發現鄭昏倒在地,送院搶救不治,證實為猝死。

事後涉事的生殖中心及大學附屬醫院,向死者家屬支付八萬八千元的喪葬費及生活補助費,惟對方並不滿意,控告該大學、生殖中心及附屬醫院存在過失,要求三方共同付四百多萬元死亡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法院認為,捐精是自願參加的校外活動,並非學校組織,裁定死亡純屬意外,鄭剛與三名被告均無過錯,並根據《侵權責任法》的公平分擔損失規則,判生殖中心賠償十九多萬元予死者家屬。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