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罪在毀法度 法治建設需明真諦

周永康案公布當天,中共也公布十八屆四中全會將於十月召開,全會將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並非巧合,而是有意安排。中共近年來一直強調,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在法律面前沒有特殊公民,任何人只要觸犯法律,就必須受到法律嚴懲。

中共經歷了文革時期的「無法無天」,自鄧小平起,歷屆領導人深知法律對國家秩序的重要,對法制強調有加,實際能否做到當然是另一回事。習近平多次談到,重大改革必須依法進行,於法有據。用三中全會的語言說,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主要表現,全面深化改革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是一體兩面,它包含執政黨的依法執政、政府的依法行政、公民的依法行事。既然將法治強調到如此高度,周永康嚴重破壞法制,被查處也就在情理之中。

無法無天 罪有應得

對周案,許多人過於從權力和派系鬥爭角度解讀,總以為現任領導人要壓制哪一派。當然,如此重大的腐敗案,沒有一定的權鬥考慮講不過去,但習不打別的老虎,偏把矛頭對準周,主要因為周作為過去十年中共政法力量的最高首腦,他必須為任內法治倒退擔責。大量的案例揭示,周利用自己掌控的政法專政力量,以社會治理的名義,極度擴大「警察勢力」,把它變成自己的獨立王國,隨意監控和逮捕維權公民,壓制民間社會,製造了海量冤案,政法隊伍實際是「無法無天」。周雖是為中共保江山,但踐踏法制的後果也使其他領導人受到威脅,這樣下去最終會把中國變成警察國家,周落網是罪有應得。

接受周案之教訓,無論反腐還是治理社會或者推進改革,都需依法而行。儘管「依法治國」已不是新口號,但四中全會專門研究這一問題,在改革開放以來歷次黨的全會中為第一次,周案無疑在其中起了一定的「催化」作用。

雖然每任中共領導都要唸一唸「依法治國」的經,但對何謂法治卻有着錯誤理解。法治的要點在於,法律之上沒有黨派和政權,法律是以公民而非權力意志為準繩,不通過審判不能隨意給公民定罪。不如此理解和踐行法治,就不是真的法治。

實行這樣一個法治,雖然有一個過程,但必須向這個方向邁進,中共現在是打着自由民主的旗號,將反自由反民主的做法說成是法治,此乃非常危險的傾向,它和周永康的濫用法律,於性質上是一樣的。所以,要實行法治,有必要從對法治理解的糾錯開始,但願四中全會在這方面有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