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新聞需付款 西班牙掀爭議

【本報綜合報道】西班牙國會上周通過新知識產權法,國內網站若收集並刊登新聞機構的報道連結,從中取得廣告收入,需向新聞機構支付版權費,以防止侵權。但民間擔心會限制新聞自由,繼而影響社交及資訊網站。而當地Google新聞,直指新聞機構藉Google連結得益,若有不滿大可退出。

當地Google:不滿可退出

新法規定出版商可向新聞聚合網站追討版權費,若新聞聚合網站不依從,會被罰款最高約三百一十萬港元,甚至被封閉,不能再在西班牙境內瀏覽。西班牙Google直指,新聞機構大可選擇退出Google新聞,但事實上多數機構都會主動提供新聞連結,並強調Google新聞沒有廣告。

當地新聞網站Meneame稱廣告收入微薄,未能應付版權費。當地律師阿爾梅達稱,網民經常轉載新聞連結,故新法定會影響facebook、twitter,甚至資訊網站維基百科。法國Google於去年同意斥資逾六億港元,協助新聞業界數碼化,作為轉載新聞的補償;德國Google亦同意付款轉載新聞。比利時已全面禁止Google轉載國內傳媒機構的新聞連結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