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還賄款 貪官輕判七年

廣東揭西縣國土資源局前局長、黨組書記李文烈,去年四月因濫用職權,被揭陽市紀委「雙規」(在規定時間、地點交代問題)後,主動交代辦案人員尚未掌握案情,並交出收受開發商的賄款,折合一百三十二萬元人民幣。李文烈因自首及主動退還贓款,獲法院一審輕判入獄七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