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安倍政府解禁集體自衞權上大玩文字遊戲,指憲法第九條沒直接禁止日本為維持和平安全行使武力,認為若「關係密切國家」遭受攻擊,日本可行使「最低限度武力」,有關字眼界定模糊,留給安倍政府任意解釋的空間。解禁議案又提及對釣魚島等離島的防衞問題,矛頭直指中國。
議案全文五千四百多字,分為五個部分,列明日本行使武力的三項條件:第一,日本遭受急迫而不公平的侵害;第二,沒其他更好辦法;第三,有必要行使最低限度武力。這意味只要日本政府判定事態危及國民性命及國家存亡,便可行使最低限度武力。
議案又指,包括釣魚島等離島防衞問題上,日本若受到挑釁但未達武力攻擊,而該地區附近沒警力,需盡快向自衞隊下達命令,因此有必要簡化下令手續。議案又允許日本參加美軍的共同行動,及使用美軍的武器。另議案亦指,日本有權支援國際軍事行動。
日本輿論批評,釋法實際上已等於完全修改憲法,超出政府的權責範圍。輿論亦擔心,安倍對「最低限度武力」的界定過於模糊,行使武力的範圍或被肆意擴大,甚至隨意發動海外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