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揚全能神教 佛山三婦判監緩刑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再有全能神邪教成員被判入獄,佛山市高明法院近日以觸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判處三名拋夫棄子到當地傳播邪教的女子入獄三年,緩刑三年。另雲南易門縣法院日前審結縣域內首宗全能神案件,涉案五名被告分別被判入獄兩至三年。

佛山市高明法院近日發布消息稱,去年八月中,梁某等三人在出租屋內帶領信徒唱詩歌時被捕,警方於單位內搜出百多份傳教單張及三萬多張光碟。法院指,三人分別來自廣西貴港、廣東連州,在外打工期間接觸到全能神成員,受其蠱惑入教,其後均採用化名,隱瞞家人,拋棄丈夫和孩子,到佛山傳播邪教。

雲南五被告監兩至三年

另,雲南易門縣法院表示,普某等人早年加入全能神教會後,一一年成為教會領導帶領教會,多次向信徒收取奉獻款。其中兩名被告於去年初,奉命到銅廠鄉沙衣村委會和善莊村成立教會,並組織信徒在當地派發宣傳資料,吸納新人入教,還利用全能神書籍和音像製品,多次組織集會進行邪教活動。涉案五人被當地法院,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被判入獄兩至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