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車震男女通姦罰款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台北一名王姓女子替丈夫洗內褲時聞到精液腥味,跑去查看私家車上行車紀錄器,竟聽到李姓丈夫與蔡姓女同事的呻吟聲,還有「腰好痠」、「我的褲子呢」等曖昧對話。王怒告兩人通姦,高等法院前日判李、蔡通姦罪成,分別判刑三個月和兩個月,並處九萬和六萬元新台幣(約二萬三千和一萬五千港元)易科罰金。

案件發生在前年九月,李深夜開着王的私家車去找蔡,直至翌日凌晨才回家,並將身上衣服換下。王上午幫李洗內褲時,聞到濃濃的腥味,她直覺有異,馬上跑去查看私家車的行車紀錄器,揭發丈夫的姦情。

行車器錄呻吟聲

台北地院認為,行車紀錄器雖錄下李、蔡的呻吟聲,李的內褲也發現有精液反應,但沒驗出蔡的體液,故二人通姦罪證不足,獲判無罪。但高等法院前日依據行車紀錄器的錄音,認定李、蔡有車震行為,屬通姦,改判二人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