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新華社去年被「反腐欽差」中央巡視組(下簡稱中巡組)揭發大量問題,新華社日前公布的巡視整改情況披露,中巡組曾發現新華社有的部門利用發稿權搞「有償新聞」或「有償不聞」;並存在管理滯後,出現一些嚴重報道失誤和違規報道等問題。新華社就此表示,對違反新聞職業道德的人員,會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公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新華社周一公布的巡視整改情況披露,中巡組巡視時發現新華社一些新聞從業人員政治紀律觀念有所下滑,違反政治紀律事件時有發生;對快速發展的新媒體和迅速擴張的海外機構管理相對滯後,出現一些嚴重報道失誤和違規報道問題;存在有些部門利用發稿權搞「有償新聞」或「有償不聞」現象。此外,有的分社疑是為了達到經營增長目標,搞營銷攤派,分社社長既當「首席記者」,又當「首席營銷員」,「有損新華社作為中央媒體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
除了在新聞採編上存在問題外,中巡組還指出,新華社對違紀問題的責任追究力度不夠;一些部門、單位隱匿收入、虛列支出;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反腐倡廉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有待進一步增強;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還不夠堅決;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等。
針對中巡組提及的「有償新聞」等問題,新華社在巡視整改情況中表示,對違反新聞職業道德的人員,會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公職。對於發生違反規定的採編部門,追究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整改報道還特別提到,上海分社已終止與交通銀行合作協議,並退回交通銀行尚未執行合同金額三百五十萬元人民幣,疑上海分社曾被中巡組揭發搞「有償新聞」。
此外,新華社還表示會嚴格實行採編、營銷兩分開,嚴禁營銷活動與新聞報道掛鈎,着力解決分社社長既當「首席記者」,又當「首席營銷員」等問題。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