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撈索錢頻生 成社會現象

【本報綜合報道】救援人員拒絕立即搜救,令民眾認為當局欲索錢救人,全因內地不時發生「打撈索錢」現象,不少打撈公司抵達意外現場後,事先向家屬收取巨額費用才肯下水撈人,否則冷眼旁觀,湖北有打撈公司的年收入更達百萬(人民幣‧下同),被指視金錢大於人命的行為大逆不道。

○九年十月,湖北長江大學三名學生為救兩名遇溺童不幸死亡。校方事後請打撈公司派船到場撈屍,船主按東主指示要求收逾三萬元才肯交還屍體。

倘當事人沒錢付打撈費,打撈公司則冷血袖手旁觀,一二年六月,山東濟南一名青年遇溺,打撈隊竟開出每日三萬元天價才願意撈屍。當事人無法支付,打撈公司最終離去,遇難者父親無奈下水尋兒,惜最終無果。

打撈索錢事件簿

2013年6月 吉林男子捕魚時不慎掉下水中,打撈隊到場後開出接近一萬三千元(人民幣‧下同)打撈費,並要求先付費,最後由當地街道辦墊付費用。

2012年6月 山東濟南一名青年在河邊洗澡時遇溺,奉召到場的打撈隊開出每日三萬元的天價,遇難者父親無法支付巨額,親自下水尋兒無果。

2011年7月 江蘇南京有男子在花神湖遇溺,打撈隊抵達現場後拒絕下水,拖了半個小時,收足六千元「辛苦費」後,方落湖撈屍。

2009年10月 湖北長江大學三名學生於荊州寶塔灣,為救遇溺小童不幸死亡,打撈公司派船撈獲屍體後,要求收三萬六千元打撈費才交還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