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三藩市一名二十歲少婦,兩年多前和女兒及家人乘巴士往購物時,因巴士超速一倍駛過緩衝壆,令該少婦脊椎受損,影響其生育能力。法庭日前裁定巴士公司需向該少婦及目擊事發經過的女兒賠償,合共一千五百三十萬美元(約一億二千萬港元)。
事發於二○一一年八月,弗朗西斯科(Maria Francisco)當時和四歲的女兒米婭乘坐巴士。巴士以時速四十八公里駛過路面一塊緩衝壆,比當時車速限制高出一倍。坐在車尾的弗朗西斯科因此被拋上半空,繼而再跌回座椅上,背部猛力撞向膠椅。
車上沒有其他乘客受傷,弗朗西斯科事後因能行走,被司機指她詐傷,甚至出言威嚇。閉路電視片段可見,司機走到車廂內對弗朗西斯科表示:「若你詐傷,他們是會告你的。」不過,弗朗西斯科在送院後證實其中一節脊椎出現爆裂性骨折(burst fracture),進行了三次手術,日後亦需接受更多手術。
弗朗西斯科事後向巴士公司索償,其代表律師指出,弗朗西斯科撞向膠椅的力達逾千磅,相等於被人以錘仔猛打。她往後需要的治療費用高達一千八百多萬港元。除了彎腰困難及痛楚,傷患亦影響了她的性生活,亦難以生育更多孩子。
經過近三年時間訴訟後,三藩市法院日前下令肇事巴士公司向弗朗西斯科賠償約一億二千萬港元,當中約七百八十萬港元是給目擊事件的米婭,彌補她所承受的精神痛楚。有民眾對金額之高大表震驚,質疑裁決不理智。
美國智庫卡托研究所資深成員奧爾森,批評美國司法制度在決定賠償金額方面毫無準則可言,就像玩幸運輪一樣。網民指米婭僅目睹母親在巴士上被拋起,就獲巨額精神賠償,十分荒謬,此案是三藩市史上個人受傷最大賠償金額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