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華簽署天然氣協議 為期30年

【本報綜合報道】中俄雙方昨終於趕在俄羅斯總統普京結束訪華前,落實兩國長年未能達成的天然氣供應協議,簽署為期三十年的合約。俄國國營天然氣公司披露,合約總值約四千億美元(約三萬一千億港元),規定自二○一八年起,俄方將沿中俄東線管道,每年向中方出售三百八十億立方米天然氣。

中俄天然氣合作構想,源於一九九六年時任俄國總統葉利欽訪華時,兩國簽署的《中俄能源領域合作協定》,俄方提出通過管道,由東西伯利亞科維克塔氣田向中國輸送天然氣。二○○二年時任俄國總統普京訪華,兩國發表聯合聲明,再度落實推進有關計劃。

價格問題 俄方讓步

不過,計劃自推出起便波折不斷,當中包括俄國內部政治更迭、日本高價爭搶等。

一度有消息指,中俄雙方今次就天然氣合作等項目的談判並不順利,但兩國最終仍達成協議。內地學者指,今次俄方肯在價格作出讓步,相信與俄國在烏克蘭危機上遭西方制裁,急需中國市場有關。而中方亦能從協議中實現能源進口多元化的戰略,皆大歡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