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銘請辭 馬英九仍未批准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的檢察總長黃世銘上月廿一日因洩密案,被判刑一年兩個月,並於當天請辭,惟馬英九總統至今仍未批准辭呈。資深傳媒人、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認為馬英九「故意」不批核,讓黃世銘得以繼續領取總長特別費等,昨早到台北地檢署告發馬犯圖利罪,檢方指將依法辦理。

黃越宏表示,黃世銘雖已請辭,卻仍執行檢察總長職權,並領取近五十萬元新台幣的薪金及特別費,繼續享用總長座車,是「假辭職、真A錢、真濫權」。他又指前總長陳聰明的辭呈在一日內獲批准,但馬英九今次卻「故意」擱置黃世銘辭呈,令黃世銘受益。

由於黃世銘任期至本月十八日屆滿,外界有傳馬英九為了幫黃保住巨額退休金,才不批請辭;民進黨發言人林俊憲昨亦質疑馬英九卸責包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