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澳洲新南威爾士高等法院近日頒令,容許醫護人員按照一名四肢麻痹的病人所願,在他二十八歲生日當天,關掉其呼吸儀器,了結一生。
該名被稱為JS的病人,自七歲起便四肢麻痹,一直只靠呼吸機維生。他於去年三月因肺炎入院,今年二月才出院,但七日後因心臟衰竭、尿道感染等再入院。當時他已要求在生日當日,關掉呼吸機,了結生命。
法官達克本月裁定,醫護人員為他關掉呼吸器,且不會犯下協助自殺罪。當地傳媒指法院頒令後,JS如願離開人世,並捐出部分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