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關說案中被控洩密、違反通保法等罪名的檢察總長黃世銘,昨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刑一年兩個月,成為台灣史上首名被判刑的檢察總長。
黃世銘下午隨即發表聲明,表示將履行早前承諾辭職,其律師團則指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會上訴爭取無罪判決。
針對黃世銘被控在司法關說案偵結前,兩度將案情報告總統馬英九,遭台北地檢署以洩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起訴,台北地院昨判處黃執行一年兩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以罰款代替坐監)四十二萬元新台幣(約十萬七千港元),全案可上訴。台北地檢署表示尊重法院判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則不作回應。
黃世銘在判決出爐後發表辭職聲明,直指對判決感到悲憤莫名,並強調辭職只是履行承諾,絕非認同判決,他不後悔所作的一切。其律師團表示對判決結果萬分不解、深感不服,並會就此上訴。台法務部昨傍晚證實已收到黃的辭呈,將經行政院轉交馬英九核准。另日前獲提名的新任檢察總長人選的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顏大和,對此判決表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