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玫除被判處緩刑外,另需向公益單位捐款二十萬元,以及進行社會服務二百小時。地院同時裁定葉玫以五萬元交保,辦理完保釋後,葉母看到葉玫,母女相擁落淚。另葉玫緩刑期間,須由特定機構進行保護管束,以培養正確法治觀念。
台灣傳媒報道,葉玫因不適應軍中生活,前年往英國旅遊時逾假未歸遭通緝。葉玫在英國以回台會被判死刑為由,申請政治庇護,不過今年一月被遣返,遭台中地檢署依陸海空軍刑法逃亡罪起訴。
台中地院上月底審理案件時,葉玫稱自己因無法適應軍中生活,又受到不公平對待及性騷擾,才會選擇潛逃。葉玫當時曾表明願提供公益金五十萬元及社會服務,懇求法官判處緩刑,惟法官仍裁定將葉還押看守所,直至昨日下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