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門峽市前市委常委、副市長張英煥,因受賄七百多萬元人民幣,近日被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法院查明,張在擔任三門峽市副市長等職位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行賄人在晉升職務等方面謀取利益。張事後供述罪行,其家屬主動退繳大部分受賄贓款。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