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內地早前廢除勞教制度後,犯罪情節輕微案件處理方法引起熱議。廣州前日率先實行「輕刑快審」制度,針對情節輕微刑案「快審快結」,並以拘役刑(短期關押並要參與勞動工作)作懲罰措施。由於新制以「快」為重點,涉尋釁滋事案件亦屬涵蓋範圍,輿論擔憂當局將藉此作為打壓上訪、異見人士的簡便手段,變相令勞教「復活」。
據廣州市委政法委文件顯示,危險駕駛、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及尋釁滋事等六類案件,量刑三年以下的,可考慮輕刑快審,從公安立案至法院審結期限最多為四十四天。另為應對增加拘役刑犯數量,廣州正準備成立兩個新拘役所。
市中院刑一庭庭長萬雲峰回應勞教「復活」說法指,拘役針對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辦案機關須嚴格收集證據,達到刑罰標準才可以「輕刑」案辦,否認是用拘役刑代替勞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