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市惠濟區長興路辦事處主任陳增林去年初在酒店公款請客飲宴八千八百四十元人民幣,違反中央規定而在九月被市紀委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但相隔僅三個多月,陳竟被調任惠濟區城市執法局黨組副書記兼局長,職務不降反升,令人質疑官官相護,當初處分只是門面工夫。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