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士被虐死案促使修法
台灣媒體報道,洪仲丘軍中受虐死亡案引發軍審法修法後,現役軍人在非戰時犯罪將回歸一般司法機關偵審。去年八月進行第一波合共約二百五十人移交案件及移監後,今日將進行最後一波約四百五十人的移交案件及移監,包括在逃的前陸軍連長林毅夫和軍情局女軍官葉玫等人。
資料顯示,林毅夫於一九五七年在台軍服役時,從金門泅水返回中國大陸。台灣《聯合晚報》報道,林案的關鍵在於追訴時效。台監察院曾兩度指,台國防部早知道林叛逃大陸而非失蹤,但卻故意淡化,直至一九八○年林有意返台為父奔喪才發布通緝令,損及林的法律權益。倘按林逃回大陸日起計,應撤去通緝;但軍方認為應以發布通緝日起計,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