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稱「一孩政策」的計劃生育政策,於一九七九年在內地正式實施,其後被定為基本國策之一。政策規定已婚夫妻只能生育一胎,農村家庭如第一胎是女孩可生第二胎,夫婦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農村家庭亦可生第二胎,少數民族則不受限制。由於政策造成嚴重人口老化問題,其後逐步放寬。
甘肅、遼寧及山東等十一個縣市、地區,於一九八七年實行二胎政策試點。二○○一年,當局再在十六個縣市及地區啟動計生改革試點。計生委於一○年曾向國務院提案試行「單獨二胎」,但後來遭擱置。當局今年初重新研究該政策,直至上月三中全會被採納。
另內地勞教制度始於一九五七年,原本是一種加速處理罪刑較輕的犯人的方法。但制度允許公安不需經審判便可直接執行長達四年的刑期。公安常被批評濫施酷刑虐待,嚴重侵犯人權。